关于开展2019年(下半年)研究生科技
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,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“追赶超越”实施方案,加快质量内涵建设,根据《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》(2019年文件修订),现就做好2019年(下半年)研究生科技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奖励对象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,规定学制内的在读研究生。
二、统计时段
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。
三、统计奖励成果的范围
在学术论文、科技竞赛、专利、科研立项等方面取得的成果,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被SCI、EI、CSSCI、CSCD、SSCI收录或在国内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,第一完成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授权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竞赛获奖、科研立项等,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工程大学。
四、填写及报送要求
1、学生填写《2019年(下半年)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;
2、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初审、汇总,按照《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》核查论文、授权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条件,分值是否填写正确。学院填写《2019年(下半年)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》(附件3)。
3、各学院公示3天,公示后无异议后,报研究生院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。
五、审核通过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《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》(2019年文件修订)对论文、授权专利获奖等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,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各学院填写2019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。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统计,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写。
2、学院要对导师和学生填报成果进行审核。导师对成果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。
3、2019年10月31日以后获得的成果,将于2019年下半年予以奖励。
4、有关检索的认定须出具图书馆认证报告;有关核心认定须查询相应核心目录(需要特别注意版本)。
七、上交时间
请各学院于11月28日前完成审核、公示,报送研工部学生科。
附件2、3电子版传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xsk62779206@163.com;汇总表纸质版1份盖章送至两校区学生科办公室。
八、未尽事宜。
如有未尽事宜,请遵照《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》(2019年文件修订)执行。
联系电话:029-62779206
办公地点:临潼校区22-8-144;
金花校区1-1005
附件1:论文、专利、竞赛、科研立项量化分表
附件2:《2019年(下半年)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》
附件3:2019年(下半年)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
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2019年11月20日
附件1:
一、论文认定标准
1、检索论文、新华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均以学校图书馆提供的检索证明为准。论文检索不重复计分,按最高分计。
2、SCI按中科院JCR发文年最近分区为准,SSCI按科睿唯安最近分区为准。
3、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(限艺术类专业)、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新媒体艺术学院(限艺术类专业)可由学院研究决定后,提出一定数量的成果(如论文、艺术作品等)申请奖励,报研究生工作部,经专家审核后,参照中信所科技核心期刊论文标准予以奖励。申请奖励的成果应坚持质量导向,并逐步对标学校标准。
表1 检索论文量化分(分/篇)
等级 |
论著类别 |
量化分 |
一类 |
SCI、SSCI期刊(1区/2区)、(3区/4区)论文 |
300、150 |
A&HCI期刊论文 |
300 |
二类 |
EI检索期刊论文(会议) |
80(25) |
新华文摘全文转载(摘要)论文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(摘要)论文 |
300(80) |
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、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,或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、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(字数2000字以上) |
250 |
国家一级学会学报 |
80 |
CSSCI、CSCD核心源刊论文 |
50 |
北大中文核心、社科院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论文 |
30 |
三类 |
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、西安工程大学学报论文(限1篇) |
30 |
中信所科技核心期刊论文、SCD |
20 |
四类 |
CSSCI、CSCD扩展源刊论文 |
10 |
二、专利认定标准
1、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面向全校所有学科(类别)。重点鼓励六个一流学科:纺织科学与工程、设计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数学、化学工程与技术、控制科学与工程。
2、外观设计专利面向艺术类学科(类别)。
3、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奖励数量,分别累计不超过两项。
4、专利权以授权年度为准。专利转让需有转让合同并有经费到账,到账金额不足规定数额不予计分。
研究生本人获批的专利(软件著作权)量化分详见表2。
表2 专利量化分(分/项)
专利类别 |
授权量化分 |
转让量化分 |
发明专利 |
80 |
160(转让经费5万及以上) |
实用新型 |
20 |
40(转让经费2万及以上) |
软件著作权 |
10 |
20(转让经费1万及以上) |
外观设计 |
5 |
10(转让经费5千及以上) |
三、竞赛认定标准
1、竞赛等级
(一)竞赛等级
一类竞赛: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组织举办的世界范围的竞赛,及部分指定竞赛。
二类竞赛:指国家各部委(局)及其直属机构,或国家一级学会、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举办的全国范围的竞赛,或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,以及国际级竞赛的国内选拔赛。
三类竞赛:指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,或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级学会、国家一级学会下属二级分会及学科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内竞赛,以及国家级竞赛的区域选拔赛,部分指定学校级竞赛。
竞赛奖励目录定期前进行更新,各学院提出建议列入下一年度行业协会竞赛奖励的申请,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审核,备案执行。
研究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量化分标准详见表3。
表3 各级各类竞赛获奖量化分(分/项)
级别 |
量化分 |
|
特等奖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一类 |
400 |
300 |
200 |
100 |
二类 |
300 |
200 |
150 |
120 |
三类 |
120 |
80 |
50 |
35 |
四、科研立项认定标准
研究生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,可参照竞赛奖励标准予以奖励。